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奥菲旅行(DNF的历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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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是阿德拉大陆,过去看过一个深渊资料,深渊的APC都是从其他大陆的旅行者,通过深渊裂缝在不同大陆旅行,比如说戮蛊系XXX的枪手,是被他的大陆上的势力将戮蛊的基因融合的产物等等,还有魔剑男则是为了镇压融合的基因才拿起了魔剑,还有什么联邦XXX分队等等,这个我找不到了,请LZ自己找找吧,我就把很基本的NPC资料罗列下

要说DNF的历史首先要谈谈DNF里的绝对主角————魔界的10个使徒

暴龙王巴卡尔是群龙之王。巴卡尔刚进入魔界时,曾凭强大而神秘的力量被封为第9使徒,但随后它却一手造就了数不清的混乱,渐渐露出了统治魔界的野心,其他的8个使徒也变成了他的敌人。

赫尔德震怒之下将巴卡尔从使徒中除名(最后将制作者卢克封为第9使徒),集结魔界众人之力和巴卡尔进行了战斗,这场战斗被后世称作‘龙之战争’。

战败的巴卡尔利用寂静城逃离了魔界,并发现了一处新的世界,即天界,这也是天界第一次被魔界人发现。巴卡尔以自己的魔法部队为前锋,自封为神,开始统治天界。

为了不让天界的天族拥有与自己抗衡的力量,他禁止魔法知识在天界传播。为了切断天界与阿拉德大陆的交流,他下令封堵了天空之城。无法使用魔法力量的天族,便从这时候发展了一种与阿拉德大陆迥异的‘机械’文明。

500年后,机械文明发展到了巅峰,迎来了机械7战神纵横天界的时代。虽然机械7战神制定的消灭巴卡尔计划《代号盖波加》失败了,但继承了他们的技术的后代们通过机械革命,将巴卡尔驱逐出天界,持续了500年的巴卡尔暴政也落下了帷幕。

巴卡尔死时曾留下强大的怨恨,它使原本为一个整体的天界大陆崩散成几块陆地,形成了现在的伊顿、诺斯匹斯无法地带。

嗯……如果我没猜错的话, 这不是一件小事! 你想了解来龙去脉就要追溯到爆龙王巴卡尔时代。

巴卡尔统治天界时, 为了保护自己, 他建造了一些魔法城市并在那里训练军队。

后来天界的机械革命来临, 巴卡尔被杀死。 他临死前的暴怒让天界诸城四分五裂, 崩散在各处; 同时也使巴卡尔建造的那些魔法城市从天界脱离, 悬浮在天空之上。

天族偶尔可以用肉眼观察到那些漂浮在天空的魔法城市, 天族把它们称为悬空城, 并把它们当作那段历史的见证, 时常提醒自己现在的生活来之不易……

-凯利的对白

制造者卢克 身躯较小的人形种族,极具天赋的制造者,他可以凭借本能不停地进行制造工作。1000年前,卢克曾因龙王巴卡尔的威胁建立了寂静城;但自从打开魔界通往天界的道路后,卢克就变哑了。

赫尔德发现卢克之后,试图用他重建魔界。但仅凭他卢克一人之力,再建工程进度缓慢。如今,他担任魔界地轨中心的重建工作。魔界偶尔变得灯火通明,都是卢克的功劳。

长足罗特斯

从海洋世界来到魔界的使徒,支配着魔界的海洋。他也是第2个被转移的使徒,他在冬眠时被转移到天帷巨兽的神殿中。天帷巨兽被他惊醒,一飞冲天,使得罗特斯再也回不了他的故乡。他占据了建立在天帷巨兽背上的古老神殿,并用精神控制操控崇拜天帷巨兽古代遗迹的GBL信徒。

在GBL教里曾有一位非常疼爱我的大叔, 他就是审判者马塞尔。

马塞尔大叔下决心和罗特斯决一死战时, 把他的日记交给了我。

--奥菲利亚的对白中

你说全部的教徒都不正常了? 到处都是怪物? 噢! 肯定是罗特斯! 自从他进入神殿后, 所有的东西都在变化!

我们历史悠久的GBL教, 曾那么高贵, 没想到现在却变成了疯狂信徒的教会……这都是因为他,罗特斯!

--奥菲利亚的对白中

嗜火者安图恩

拥有堪比一个魔界分区那么大的巨大身躯,行动缓慢。在能量即将枯竭之时,他用尽一切力量登上了魔界,远离了他原本生活的那个世界。

魔界地轨中心生产出的为数不多的能量成为他的食物,当它偶尔沉睡时,魔界才会变得灯火通明。也只有这时侯,天界的人才可以看到魔界。天族把这种现象称为倒立城市的海市蜃楼。后来安徒恩被转移到天界,并占据了天界能量丰富的能源中心,源源不断地吸食着那里的能量。

黑色瘟疫狄瑞吉

他是一切疾病的根源,是由致命疾病的病原菌构成的生物!他拥有将目标生物的每个细胞化为尘土的恐怖力量,他被人们称为黑色野兽!

他曾给魔界带来黑死病、流感等致命疾病的变异病毒,因此遭到了其他使徒的排斥,现居住在北博隆克斯边境。除非发生无法预料的大事,不然其他使徒不会轻易和他发生冲突。

因转移现象,他被传送到阿拉德大陆的某处城镇。随着他的到来,那里变成了人间炼狱……

你不懂精灵语? 呵呵, 那我就把蜡烛里的内容念给你听吧。

这是从另一个世界留下的记忆, 记忆里的人称自己为使徒。

因某种原因, 一些使徒转移到了阿拉德大陆。 不过这里没有写具体的转移原因, 只记载罗特斯残害了生活在天帷巨兽神殿的人!

呃, 还有其他使徒的名字, 他们是……狄瑞吉……我只能看懂他的名字……

--赛丽亚的对白中

潜行者希洛克

在自身力量领域内,他可以变换成任何物质。据说,它的故乡就是这样一个善于变幻的世界。因为它只有在温暖的环境中才能自由行动,所以它的家安置在魔界的地轨中心里。它和安徒恩之间常常因争夺能量发生冲突,它也是第一个因转移现象而受害的使徒。据说它被转移到阿拉德大陆的悲鸣洞穴附近,受尽各种折磨后被杀死。

如果你去悲鸣洞穴, 一定要提防8年前死在那里的使徒希洛克。

据说希洛克拥有特殊的力量, 是数一数二的使徒; 而且他的灵魂在死后并没有消失, 一直在诅咒洞内的其他生灵!

--林纳斯的对白中

征服者卡西利亚斯

好战种族中的一员,他的一生是为了决斗而活。据说,为了寻找比自己更强的对手,他不顾一切地来到魔界。魔界从他的故乡脱离后他也依然留在魔界,并在这里对新的世界和新的对手充满期待。作为魔界里唯一的乐天主义者,对他来说这种生活才是最快乐的。

他身躯庞大,是普通人类的1.5倍,习惯使用2把长剑。如果单看他掌握的战斗技能,无论从数量上还是质量上,都可以说是最强的。他挑战过魔界的所有强者,包括每一个使徒。但并没有取得了足以威胁对方生命的胜利,反而最后败在卡恩的手上,也因此对卡恩心存恐惧。

为了让自己变得更强,他和魔界的召唤师凯蒂签订契约,之后经常被传送到阿拉德大陆和阿拉德的剑士切磋。

唉, 好吧好吧, 我倔不过你, 我就给你讲完吧。

嗯, 在那之后我就和那家伙打了一架。 结果? 切……别问了。

总之, 打完之后那家伙对我说了些话, 说自己叫什么来着……让我想想。 噢, 他说自己叫‘卡西利亚斯’, 说自己人生的唯一目标就是和强者战斗。

然后他就给了我这个, 据说这东西可以召唤他, 还说如果我遇到强大的对手就召唤他……

哼, 那个恶魔一样的家伙以为阿拉德大陆人人都会使用召唤魔法呀……也许在那家伙的眼里, 召唤魔法不值什么钱吧。

--阿尔伯特的对白中

“天骄”普雷的故乡,是由一个拥有飞翔能力的种族支配的世界。拥有最强飞行能力的普雷,为了调查异变的根源,飞向了高空。他在途中发现了魔界,并和“卡恩”发生了激烈的战斗。

在普雷和卡恩正斗得天昏地暗时,魔界突然从普雷的故乡离开,而普雷也和魔界众多的异界生命体一样,变成了无家可归的流浪者。

居住哭泣之眼

在布鲁克林南部的伯乐溪谷,不喜欢在陌生人前露面。

她曾目睹一个美丽繁华的世界走向灭亡,而且她还亲眼目睹了自己至亲至爱的家人死亡。

据说,她在魔界生活了很长一段岁月,而且她是第一个从自然之力中领悟了‘魔法'的人。很多年来,为了让魔界恢复昔日的繁华,她一直不懈的努力。实际上,她已经是魔界的掌控者了。

作为一个魔法师,她有在逆境中自保的能力和某种精神感应能力,同时她也是众使徒的主心骨,负责调停纷争和统一观念。她与第9使徒“制造者”卢克和第4使徒“征服者”卡西利亚斯的关系密切。虽然在众使徒中,她的实际战斗力不算强大,但是凭借上述的各种理由,她被大家公认为第2使徒。

宿命卡恩

他居住在魔界协会广场,在强者为尊的魔界里,他当之无愧为实力第一的强者。据传,他的体力和力量已经强大到几乎不会被任何物质和手段破坏,“极强”是最适合形容他实力的词。

虽然他是魔界实力最强的强者,但是除了自己的居住地,他好像没有统治其他领域的野心。

曾经名声显赫的剑客,好酒。那天,他亲手杀死了无法战胜鬼神之力的鬼剑士朋友;也就是从那时候开始,他下定决心留在艾尔文防线。他默默地给新手冒险家修理装备,并悉心引导冒险家成为强悍的武士。

往日耀眼的光芒竟然暗淡成这样……就像我的过去…… --林纳斯

……从今天起我不会再用刀。 --林纳斯

我把朋友……杀死了。 --林纳斯

美貌的少女,拥有无所不知的渊博知识,但她自己却不知道为什么会拥有这样的知识。有传言说她是精灵转生,所以拥有远古精灵的记忆。

为了寻找自己神秘记忆的来源,她选择居住在与自己记忆中的场所最为接近的艾尔文防线。

这个鞋子是我怀着感恩的心制作的, 请用它保护您的脚吧。 --赛利亚

热血青年,头上常年扣着一只罐子,整天向来往于赫顿玛尔的冒险家兜售一些据说装着古代遗物的不知名罐子。最近,还动员了一批和自己投缘的青年,以罐子战队(火罐, 木罐, 水罐, 金罐)的名义,激情澎湃地投到销售罐子的生意中。

许多人都是在匆匆赶路时,会无意间听到他那熟悉的来~来~来~ 以钱赚钱咧~’的叫卖声,所以几乎没人对这个神秘青年的真正身份感兴趣。

阿尔伯特,全名阿尔伯特·范斯塔因,被称为天才武道家。

很小的时候,他在武道方面显示出惊人的天赋。他的母亲发现儿子的天赋后,便开始对他实施英才教育。

传说他几乎精通了这世上所有的武道技巧,但因骨子里的傲气,他并不怎么招人喜欢。现在居住在赫顿玛尔,非常想把自己的武道技巧传授给他人,不过人们的反应并不热烈。

在这世界上,他只害怕一个人,那就是他的母亲。

弱者就要有身为弱者的觉悟,不要不自量力去与强者为敌,拿鸡蛋碰石头,徒遭欺辱…… --阿尔伯特

贝尔玛尔公国的秘士。

为了恢复被帝国夺走的公国主权,他秘密组织了一个特殊组织。他负责从冒险家手上收集各种情报,不过也会发布一些秘密任务供有能力者去完成。他主要出没在赫顿玛尔市厅附近,当暗精灵和公国燃起战火后,他又以真面目出现在阿法利亚营地,一心致力于阻挡战火蔓延。

趁阿拉德大陆出现异变之际,混乱奥兹玛试图通过异次元裂缝回归阿拉德大陆。高阶圣职者识破了奥兹玛的阴谋,为了帮助那些年轻的圣职者对抗奥兹玛,高阶圣职者往赫顿玛尔派遣了专门负责教导圣职者的歌兰蒂斯·格拉希亚。歌兰蒂斯熟悉圣职者各个领域的知识,或许她无法将这些知识熟练地运用于实践中,但把这些知识传授给他人是绰绰有余。

目前,她在秘密寻找自己的哥哥,也就是那位夏皮罗·格拉希亚的后世,即就是那位被阿斯特罗斯袭击后差点沦为伪装者的尼尔巴斯·格拉希亚。因为她自己无法从繁忙的任务中脱身,所以迫切希望从自己教导的那些圣职者中找到一个人帮助自己寻找哥哥的踪迹。

试练之人啊,希望你像这十字架一样用坚韧不拔的意志驱除邪恶! --歌兰蒂斯

炼金术师协会会长,全名诺顿.马克西姆,是位50岁左右的人类男性。

他是站在炼金术学科顶峰的人,他固执的坚信科学远比魔法有用,甚至到了走火入魔的地步。也正因为如此,他对魔法师一直抱着否定态度。不过,这不妨碍他在自由之都赫顿玛尔开设炼金术师协会。

奇怪,不管肚子是胖是瘦,戴着都一样舒服。 --诺顿惊讶地说

据说天帷巨兽的皮蕴含有天空之海的强大魔力? --诺顿

赫顿玛尔月光酒馆的经营者,年龄一直是个谜,据说她在阿拉德大陆出现人类前就已经在阿拉德大陆生活了。

她经营酒馆的同时还经营决斗场,喜欢观看精彩的决斗。

天呐! 这位剑士, 你的剑好拉风啊! --索西雅

真正的名品是不会被时代和潮流左右的。 --索西雅向罗莉安说

曾活跃在天界无法地带的女神枪手,实力极其出众。

虽然衣着、语气和一般的少女一样,但是性格非常豪爽。她喜欢决斗,不畏生死,极具冒险精神。而且她还擅长使用各类枪械,尤其拔枪的速度,无人能比,是无法地带无人不知无人不晓的神枪手。

在阿登高地最后一次会战中,受范弗拉丁奸计挑拨,她和卡图进行决斗,结果两败俱伤掉落天空之海,一度生死未卜。幸运的是,她奇迹般地掉进了阿拉德大陆并辗转来到贝尔玛尔。现在的她,过着单纯而有趣的生活,一心只想给冒险家们传授枪械技能。

波刃骨剑? 我在天界从未见过…… --凯丽

这是我练习用的枪, 挺好用的, 摆pose时也不错哟。 --凯丽

在赫顿玛尔经营杂货店的任性少女。

好心的人们看到年幼的卡妮娜独自一人辛苦地经营店铺,总想帮她做点什么;而这时候,卡妮娜的嘴角就会露出邪恶的笑容

难道天空之城的顶端, 真的通向另一个世界? --卡妮娜的演讲

班图、 虚祖、 德罗斯、 贝尔玛尔, 这四股势力划分了阿拉德大陆。 --卡妮娜的演讲

格斗家道场的教头风振。他是给人们传授如风般快捷灵动的风拳流拳法的教头,同时他还是一位非常注重格斗家基本素养,并时刻不忘以此约束自己的正派青年。虽然他早已步入了气功大师的行列,但是他没有丝毫懈怠,始终如一的追求武道的极限。

在虚祖,他很早就威名远扬了。但他担心安定的生活会让自己产生堕性,便果断的离开了虚祖,在贝尔玛尔的首都-赫顿玛尔开设了自己的道场。

现在的他,一边给格斗家传授技术,一边深入格兰之森挑战怪物,以此来提升自己的修为。

虽然我不喜欢带刃的武器…… --风振

想发出强力一击? 在你的拳中注入所有的体重试试吧。 --风振

在赫顿玛尔后巷管理鬼剑士道场的G.S.D。

不知因何失明的他,是现今阿拉德大陆公认的最杰出的剑士。从外表看,他的年龄约50岁左右。但正如他那GSD缩写的名称一样,没人知道他的过去,他的身世就像一个谜,等待人们去发掘。

看着这把历史久远的刀, 回想起当年…… --G.S.D

对爱情绝望的人, 最后选择了它…… --G.S.D

在赫顿玛尔经营武器商店,以制作优秀武器为乐的老人,与名人希泊一同被冒险家称为能工巧匠。

默默地给冒险家修理武器,帮助那些不顾危险来往于各地下城的冒险家。

嘶嘶(磨刀声)! 如果你不爱惜武器, 武器也不会爱惜你。 --辛达

我师父曾经说过, 不了解剑的人是无法铸造剑的。 --辛达

夏洛克,是一个哥布林,神灵的恶作剧让他拥有了非凡的头脑。厌烦了部族里以力量强弱决定地位的习俗,他叛离了自己的部族,并在赫顿玛尔开始了自己的赚钱大计。虽然是个守财奴,但是信用很好。

因为经常被哥布林族长派来的痴呆哥布林们追杀,所以在面对那些想要谋财害命的小人时,他会尽量用最可爱的表情来帮助自己度过危机。也许是想雇佣一些保镖,他最近有意无意地和冒险家套近乎。

你绝对看错了, 我保证! 这绝对是纯银的! --夏洛克

f=ma 重量越大, 冲击力就越强, 你们都懂了吧? --夏洛克对聚过来的客人们说到

魔法师公会会长。

在暗精灵村庄蔓延瘟疫前,暗精灵女王梅娅曾以给人类传授魔法的方式和人类建立了良好的关系,而且她还向离暗精灵首都最近的人类国家贝尔玛尔公国派遣了魔法使者莎兰。

莎兰在贝尔玛尔公国设立了给人类传授魔法知识的魔法学校,同时还参与修复保护人类免遭外部邪恶力量侵扰的“玛尔大魔法阵”。

纵观整个暗精灵历史,莎兰也许是和人类最有缘的暗精灵。

任何攻击都无法轻易命中它。 --莎兰向罗莉安说

厉害的魔法师可以把这样平凡的树枝……变成恐怖的武器! --莎兰

生活在西海岸的任性少女,身边始终带着幼龙丁卡斯。

虽然她的公主病让人有些反感,但她是莎兰魔法学校的首席毕业生。

这个……可以做我家丁卡斯的口香糖。 --罗莉安

像我这样的名牌族,不是真丝的鞋子是不屑穿的,那些档次都太低了。 --罗莉安向赛丽亚炫耀新鞋子

GBL教是崇拜古代遗迹的宗教集团,主要在天帷巨兽背上活动,奥菲利亚是GBL教的信徒。

自从罗特斯转移到天帷巨兽背上后,他就用精神支配牢牢的控制了GBL教的信徒。所幸,奥菲利亚逃脱了他的魔掌。

如今,对那些迫不及待要探索天帷巨兽的冒险家,奥菲利亚无疑成了他们心中最合适的向导,是不可或缺的重要人物!

英勇的GBL教信徒不会屈服于任何困难。 --奥菲里亚

GBL教的信徒永远充满灵力。 --奥菲里亚

性格暴躁,极具冒险精神的暗精灵。

因无法忍受暗黑城的沉闷氛围,他离开了暗黑城,在阿拉德大陆各地游历。某天偶然遇到了赛丽亚,并对她一见钟情,之后便留在了西海岸。拥有非常棒的手艺,能制作出精良的武器和修理破损的装备。

夜晚降临……那女孩仰望夜空……和我一样思念着远方的人…… --卡坤思念赛丽亚

罗杰,全名罗杰·利维恩,是阿拉德大陆有名的大商人。

浪迹天涯,靠贩卖各种材料和把基础材料加工成各种实用物品敛财。

现停留在西海岸,试图在那里引发一场淘金热,身边有一位手艺精湛的助手为他忙里忙外

大商人罗杰·利维恩的助手,一个容貌美丽、手艺精湛的女孩。她对罗杰·利维恩的剥削没有一句怨言,总是默默地干活。

“雪崩”拉比纳的妹妹,父亲是信奉狼的沃克族,母亲是信奉兔的库尼族。

纯真无暇,天真烂漫,拥有不为世俗污染的纯真。虽然年纪很小,但已被班图族认可为族里的萨满祭司。

我听说冰之精灵有神秘的力量呢! --敏泰

乐天豁达的性格,但也有固执的一面。随身携带着马奶酒,看到年轻性感的女人就会失魂落魄。

出身于崇拜牛的图卢斯族,手艺非常精巧,主要制作农具和武器。妻子是沃克族,尚无子女。

呵呵!我不是说过嘛!在这酒下死,做鬼也甘愿啊! --雷诺对冒险家说

班图族副族长。

只要能让班图族在这个混乱的世界生存,他可以为班图族做任何事。

责任心强、领导能力出众,非常尊敬身为班图族族长的大哥布万加。

战斗方面,除了大哥布万加外,他不畏惧任何人。

我好不容易从被揍中回神,却发现那揍我的家伙正蹲在边上哭。 --奥尔卡吹嘘自己的耐打能力

性格豪放,不计较琐事的大婶。出身于崇拜牛的图卢斯族,拥有一流的盔甲制作手艺。

冷龙斯卡萨夺走了她的丈夫和大儿子玛利诺,因此她对冷龙恨之入骨。据说,她和雪山上的冰心少年查理也有某种关系。她与一般的班图族不一样,不怎么警戒外族人。

贝尔玛尔公国为了和平解决因误会而燃起的战火,除了向冒险家寻求帮助,公国还派遣了伊莱丝姐妹前往阿法利亚营地支援冒险家。这对双胞胎姐妹是公国少数精英人员之一,姐姐布莱丝是气功师,主要担任侦察任务。妹妹加尔是街霸,主要负责奇袭。

和沉着冷静、富有耐心的布莱丝相比,加尔烈性格可谓极其火爆。

这个灼热……不是装备散发的, 而是我对你的愤怒! --怒气沸腾的加尔

贝尔玛尔公国为了和平解决因误会而燃起的战火,除了向冒险家寻求帮助,公国还派遣了伊莱丝姐妹前往阿法利亚营地支援冒险家。这对双胞胎姐妹是公国少数精英人员之一,姐姐布莱丝是气功师,主要担任侦察任务。妹妹加尔是街霸,主要负责奇袭。

和沉着冷静、富有耐心的布莱丝相比,加尔烈性格可谓极其火爆。

这是我前男友送的, 直到现在我还忘不了他…… --布莱斯伤感得不像她自己

克伦特,29岁,衣着端庄、待人礼貌、是暗精灵女王的直属战斗精灵。

自从艾丽丝占卜出人类是引发暗精灵村庄诺伊佩拉瘟疫的罪魁祸首后,暗精灵便对人类起了强烈的敌意。大多数暗精灵主张向人类开战,但克伦特反对在毫无根据的情况下挑起战火。为了进一步查清楚瘟疫事件,他主动请愿去人类的阿法利亚营地调查。

曾与莎兰一起共事,是莎兰的好友。他喜欢旅行,对地理也颇有研究,喜欢骑着像飞虎的纳米恩图飞行。

为了我们的爱情, 我一定会信守承诺的! --克伦特

哈姆雷特

首先呼吁:当下形势,大家能不流动,就不流动;必须流动,万万做好防护,万事没有 健康 平安要紧。

临时起意写这篇的主要目的是填坑,经由后台姐妹提醒,我在……n年前吧,竟曾许诺说要写篇如何收拾行李的小文。老实说哦,我出差用的行李箱不但其貌不扬非常土,而且内容简直是枯燥他妈给枯燥开门——枯燥到家了:没有出差如搬家的华服、包包和成套保养品;而是被各种电线、插座、一次性食品袋、门阻、茶叶等等所填缝。当时敢许下如此海口,除了不知天高地厚外,估计是喝到假酒并且上头了。

但是呢,鉴于2020年的最后一周我跟朋友去浙江几个地方边吃边看了风景,并且自跨年回来起行李就如我的脂肪一般在家里随意摊着晒太阳,就不妨择日不如撞日地翻个箱,希望能启发到大家,无论商旅还是休假,请尽量在行李上做减法,轻简出行,既环保又省心。

我先要讲一个必带:

我永远会在行李里放一件礼物,这件礼物不分性别、送谁都得体适宜不暧昧:比如固体香膏、香薰蜡烛、小型摆件等等。

这么做主要因为出门在外时我经历过太多次“本想悄咪咪散个心、但被当地朋友发现并盛情款待”的善意,这些时刻往往带有事发突然的随性感,你根本来不及出门去买个伴手礼,但我的社交哲学就是绝不能空手赴约,因为再小的礼物都可以让对方开心,开心是最大的。

为了还原刚才徒手现包的,带有我手写的四字祝福

所以我的行李箱里不仅带着礼物,连卡片、信纸信封、小剪刀和包装纸都常备着。大家看看,我旅途七天可以穿同一件大衣从来不换,但愿意把有限的行李空间腾出来如此之多为他人,这个行为,是不是堪称做朋友的天花板了?

很多人不诚实,他们嘴上说休假,实际上只是躺在一个不是家的地方,眼睛不离手机、群里随叫随到、遇到热点还会积极地在十个群里扩散呢;但当我说休假,我真的mean it:就是那种消失于荒山野岭、十天穿同一身儿衣服、一半旅程没有眉毛、张口就要吃的的原始人状态。

所以四件毛衫、两条裤子、两件打底tee,外加一套运动衣和跑鞋就组成了我超简练的一周ootd. 主要是我想啊,咱既然买衣服来回来去都强调百搭啦经典啦以一敌百啦,那这不就是它们大显身手的的场合吗?还多带啥呀,反正穿上都差不多。

三件毛衣+两件打底tee

去之前旅伴Grace对我的着装计划提出质疑,她说:你说的都very对,但万一咱们想要去文明餐厅吃饭呢?我:咱穿羊绒衫去文明餐厅吃饭还不够意思吗?可以说是按戴安娜度假时的私服配置了,得体又松快,保持经典优雅的同时还可以多吃点呢。

我一语惊醒爱吃人,她立马附和:就是啊,面对好东西咱可别不知好歹,说那些减肥的傻话,时刻牢记此行的目的。

她的意思是吃。

结果她来了,穿着一件大鹅,说:我觉得你说得很对,所以那些装腔作势的大衣我都没打包进行李,穿这个里面配啥都行,进可攻退可守。我还有另一件工装外套,也有好多个兜儿,跟个导演背心似的。

我在机场的客流中握住她的手:葛导,同志,终于接上头儿了。

与之搭配的一条牛仔裤和一条阔腿裤

我四件毛衣虽少,在气质和感觉上却完全不同:一件海军蓝带白边学院风钻身毛衣、一件半高领条纹修身羊毛衫、一件藏蓝色羊绒开衫、还有件一字领蝙蝠袖羊绒衫,都是在每日生活中穿过100小时以上、磨合到人在其中舒服、舒展的衣物。

别说我只是在山里喝喝茶吃吃饭了,就算让我原地操办一场线下讲座,身在它们当中我也可以保有最大和最温柔的自信。

这是我打包差旅服时最常用的策略:以上衣为中心,一旦确定,与之搭配的裤子、配饰和手表就全部有的放矢地迎刃而解了,绝不会因为“不确定所以都带着吧”而让箱子超负荷工作。

鉴于羊绒跟珍珠是绝配、珍珠跟金搭配起来也很好看,所以我带了一条珍珠项链+耳环、一套金色首饰,外加一对水晶耳环以备不时之需,手表是Union宇联最热门的“熊猫”运动表,结果不多不少,全部兢兢业业地挨个儿出场了。

今年我特别钟情小颗粒的珍珠项链,估计是重温《广告狂人》时受早期Betty的佩戴影响。个人感觉相较于礼服衬衫什么的,珍珠在秋冬季的表现更出色、跟羊绒/羊毛搭配在一起十分和谐,或许这跟珍珠是有生命体参与的有机宝石气质有关?羊绒也是,你总感觉这些取自于自然万物间的物质就是有那个灵性在的。

所以当我跑去到乡间田野、走出诸葛亮的茅草房时;游览东方威尼斯、剑桥分桥(绍兴)时;以及从西溪湿地转换至天目里时,它都能与人和景完全兼容,珍珠真是自带一股宜古宜今的好气质。

在这里我有个小建议: 旅游 时带衣服一定要兼顾所到之地的气质,不是景是景、你是你、各自美得断裂开。无论你是从意大利转换到英国,还是打同个城市的乡间一路游览至城市,可以做到不动声色间无缝转换至所在地风情的人肯定是我心目中的搭配高手,因为这需要有大量的知识储备、审美和眼界在背后做支持。

此刻就要提一提葛导,她不但在旅途全程随时随地马步一扎、苦心经营着婚纱影楼出外景的摄影老哥角色,更优于这其中99.99%的掌镜者,高段位调动情绪的话张嘴就来:

“好,好,保持住,这个侧面,得奖了我这!构图简直一个拉斐尔前派,奥菲利亚色调知道不?可以说一模一样”;

“你看这景色配置,东方威尼斯、剑桥分桥了。现在你这样,你过去,从岸边跑几个来回,支棱起来,注意别掉河里去”;

“嗬看这小树林,这不瓦尔达奶奶那个**嘛!叫啥来着,没事儿回去再查,你先搁这儿块蹦跶着跑,旋转跳跃不要闭眼”;

…………

我在小小绍兴能一天走两万步,都是这么给遛出来的。这是旅行的另一可遇不可求必带:跟你生活习惯相仿、能吃到一块儿去、还心甘情愿一起行军消食的好旅伴。

因为对应着瑞士的日内瓦印记/天文台认证这些标准,好像格拉苏蒂小镇也有一个格拉苏蒂法则,规定能在表盘标注Glashutte的手表要符合在格拉苏蒂镇生产、机芯价值至少50%在镇上完成等几条规则,最后符合的只有九个,Union宇联表就是其一。

我这次旅行戴的,是Belisar贝利士系列小表盘做了跳色设计的熊猫计时码表。选它是因为我本身就喜欢运动款腕表,特别是现在运动表设计得一般不会特别疯,日常穿搭都配得上,不用老想着换表这件事;

其实平日里我也不算是特别有佩戴习惯的人,但以休息为目的的度假是一定会戴的,因为我真的不看手机,完全靠手表冲锋陷阵、掐秒抵达不接受预订的热门餐厅门口罚站等位,或者日料放题只能吃两个小时时倒数。有次我俩结束在竹哩餐厅的战斗、喝茶消食时,葛导让我摘下来手表给她欣赏,接过的瞬间即感慨:这么沉甸甸吗!

再者就是我出门从不戴超过2w的表,一怕被人惦记二怕自己大意。Union小众低调,设计上也不咋呼,完美符合我对手表旅伴的期待。

但最重要的是它真的好看,有德表的美却不老成,女生戴也不会有为了耍帅而耍帅的刻意感。不同于大部分计时码表的设计,它的表盘用了类似奶油/象牙白的色调,不傻白,很柔和温润;小表盘跳色算是辨识度高的亮眼一笔,我把不那么清楚的搭配图发到微博上,也有人能马上评论“宇联”,超越了我对它知名度的预估。

前几天去工地还戴了他们致敬制表传统1893系列

当然,作为斯沃琪集团入门之上的进阶型品牌,我看了看资料,发现他们也不会说去采购个机芯给你装上就完事儿。因为受到格拉苏蒂法则的制约,Union可能会去采购基础的零部件,但装配、打磨、每个步骤单独质检,全部是按照高品质手表的流程完成的,这在一万多价位的手表里并不常见。

除了熊猫我还特别喜欢一个Noramis诺拉敏斯系列兼具现代和复古气质的绿表盘手表,官方叫这个绿为英伦竞速绿,是很多跑车的颜色库里也有的热门同色号。

这表你一看就知道它是复古的,因为那种极窄、甚至于接近无边框的设计就跟五六十年代的设计几乎一样了。

我喜欢戴这样的表是因为它足够薄、但又不是超薄,不会在佩戴中丧失存在感。而且这个系列用的表带是马臀皮,纤维更加密实耐磨一点,禁得住每日生活的摧残。

说完了穿搭我说说必带的生活小物:

一是有线魔方插座和电线收纳板/袋。我们每个人都有两台手机、外加笔记本电脑、相机,魔方插座每次可以同时接入五个设备,是多人旅途中最实用和不能忘带的关键单品。

二是手持型蒸汽熨斗。葛导主张为吃文明餐厅带真丝衬衫时曾问我带不带熨斗,手持蒸汽熨斗在夏天差旅中的价值极大,让人从野蛮世界回归文明。我主张大家想买也不用立马打开橙色软件搜索再额外花钱,你就好好梳理一下自己在各个平台的积分,一般积分兑换里一定有这个可选。

三是一小罐洗衣液、无限量酒精棉片还有简易的晾衣夹。这是十天旅程中把我与真正的原始人区分开来的唯一标志:每天勤劳地洗袜子、运动内衣和速干跑步服。

由于出门前我必把洗好的衣服晾在浴室,打扫阿姨甚至留字条一张:看你这么爱洗衣服,我就留着卫生间灯不关了;又看见你们这么爱喝茶,多留几瓶水给你们烧。

阿姨把瓶装水摆成保龄球瓶的阵仗,更加鼓起了我们要一举消灭它们的好胜心。

四是门阻。现在世界上的坏人太多啦,无论男女,一人出门都要提起警惕。我是那种进了酒店首先要打开衣柜审视一圈、再趴在地上看床下有没有人、最后掏出设备扫描屋内是否被安装了摄像头的谨慎型人格,所以门阻都是一次性备俩的——为了针对内开和外开两种不同的门型。

不过呢,凡事也要从正反两方面看,我妈曾就此举提出异议:万一人在房间内出了点事儿,别人想进也进不来、帮不上忙啊?刘老师说得有道理,不想准备门阻的人,可以采纳网友的建议:睡前往门把手上套一个玻璃杯,真有什么响动也能提个醒。

五是你真正有兴趣读的书。2020年我读到很多好书,有些边读就边在音频节目里分享了,在度假时和回来的那两天,因为心无旁骛,我快速完成了以下两本书的阅读:

《逛动物园是件正经事》教我们普通观众如何逛动物园,怎么观察动物行为和判定动物园的水准。这本书对我启发很大,如同人和动物/自然间的互相尊重、动物园和游客都要变得更好以配得上彼此那样。

在奢侈品的领域,谁又说品牌和消费者之间只能有买与卖的关系?好的消费者一定有掏钱之外的好奇心,从而鞭策品牌进步、给出更多有教育意义的价值;而品牌应当越来越好,这样才配得上越来越严格、并不盲从的消费者。

对这本书的解读和感受,我昨天刚在喜马拉雅录了音频,有兴趣的朋友也可以听听。

第二本《卡利普索》是我心中的年度,什么叫写作和会写,你看这本日记式文集就知道了。有人就是可以把无聊生活中的绿豆芝麻事儿写得既心碎又幽默、高超,让人边笑边哭。这你怎么学?你去偷人家的生活和感知力吗?幽默和风趣变成流行词之后,实际上我很少遇到过真正有这种本领的人,此书作者算一个。

作为两个均未组织家庭的女性,在旅途中读书间歇我曾跟葛导提出困惑:欸你说那些美剧英剧里拍到夫妻戏的时候一定会有个场景是睡前各自看书,你觉得他们是真看吗?能忍住不说话吗?

她:嘿,这话说的,没准儿还多亏了有书呢?

临走前我们拿出半天时间去逛高晓松的晓书馆,除了往购物车里扔了一堆想买之外,还在礼品店一人拿了一张面包友谊Poster作为旅行信物。她说:我天这也跟咱俩太像了吧,面包兄弟,享受爱吃的同时也要面对离别。那天之后,她在上海做短暂停留就要飞回伦敦工作,我也要从原始回归现实,去解决装修途中出现的一个又一个幺蛾子。

前天,葛导三十岁了,我就借此文送上迟到的生日祝福吧!我们从伦敦相遇,从后台读者变成了一起出游的好朋友,这真是奇妙的缘分。

记得2019年初在伦敦分别时,Grace送了我这张卡片,上面的话被我视为箴言,一直不敢忘怀。今天拿出来送回给她共勉(也太省了,就不能买张新的吗?):新的一岁,愿咱们在精神上飞速成长,可以一步步接近并抵达自己想要去到的地方。

身体上就免了,借微博读者的话:要平安、平常、平静。

最近我们读了一本书叫哈姆雷特。

它是由英国剧作家威廉·莎士比亚创作于1599年至1602年间的一部悲剧作品。

先扯扯情节:

主角哈姆雷特是丹麦王子,但是他的爸爸老哈姆雷特被他爸爸的弟弟克劳狄斯杀死了,王位被篡了。可是老哈姆雷特的妻子——格特鲁德却嫁给了克劳狄斯····

一天晚上哈姆雷特的朋友霍拉旭看见了到老哈姆雷特的鬼魂。王子哈姆雷特和鬼魂进行了交流,知道了事情的真相。他要为他的父亲报仇啊,所以他开始装疯,并爱上朝臣波罗涅斯的女儿奥菲莉亚,以隐瞒自己的目的。他有两个同学,叫罗森格兰兹和吉尔等斯吞,他们受奸王的指使,去试探哈姆雷特。他们把一组戏班推荐给哈姆雷特,哈姆雷特借此把国王的罪行班上的舞台。国王肯定很生气呀,半路上就不让演了。哈姆雷特证实了鬼的话。他回到房间后很生气,让王后和哈姆雷特谈话。结果那个波罗涅斯躲在幕后偷听被哈姆雷特莽撞地杀死了。

结果哈姆雷特就被国王送去英国去了,克劳狄斯还让英国人把他的头砍下来。

这个国王特别倒霉,半路上哈姆雷特把国书改了——“杀死哈姆雷特”改成了“杀死那两个信使”。哈姆雷特还遇见了海盗,竟然回到了丹麦的王宫复仇。

前面忘说了,奥菲利呀还有个哥哥叫做雷欧提斯。

他出国做了次旅行。奥菲莉亚因为失去了哈姆雷特和父亲溺水自杀了。雷欧提斯悲动欲绝,在奥非利亚的葬礼上跳进坟墓亲奥菲莉亚最后一下。结果哈姆雷特为了侮辱雷欧提斯也跳进了奥菲利亚的坟墓里。克劳迪斯让雷欧提斯和哈姆雷特比剑拿毒剑杀死哈姆雷特。自己还给了他毒酒。

这个国王还是特别倒霉,毒酒被王后格特鲁德喝了,自己被哈姆雷特捅死了,王位还被挪威王子福丁布拉斯继承了。

哈姆雷特有三处最大最经典的矛盾。这三条矛盾冲突互相激化。

1,克劳迪斯杀死了老哈姆雷特,老哈姆雷特的妻子竟然嫁给了克劳迪斯!哈姆雷特恨王后格特卢德,更恨克劳迪斯。细想一下格特鲁德和克劳迪斯还是有一定隔阂的。

2,哈姆雷特爱奥菲利亚,结果他把她爸杀了,他的爱人气死了,她爱人的哥哥也给杀了…

3,福丁布拉斯原来是打算攻打丹麦的。这是因为他的父亲被老哈姆雷特杀了结果,他去打其他国家竟然还捡了一个丹麦的王位!!!

哈姆雷特中还有四重误杀。哈姆雷特戳死波罗涅斯,哈姆雷特篡改国书英王杀死了信使,王后喝了哈姆雷特的毒酒,雷欧提斯和克劳迪斯要杀死哈姆雷特,结果到给哈姆雷特捅死了。

哈姆雷特里边还有各种巧合。比如说哈姆雷特正愁国王是不是杀死了老哈姆雷特时。戏班子给了他验证的机会。在他被放逐的时候,有国家的印章改了国书救了自己一命,并遇上了海盗船得以继续复仇。

这些冲突,巧合和误杀不光推进了情节的发展让故事更有意思,还体现了一些人物的性格,让我们更爱读。

我很喜欢这本书!

“ to be or not to be ,this is a question .’’

“1000个读者心中就有1000个哈姆雷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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